各市商务局(委)、区直有关企业: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掌握2019年我区市场体系建设类项目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安排项目资金支持提供参考依据。现将做好2019年市场体系建设类项目收集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收集范围
(一)市场建设项目。包括大型专业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型现代专业市场、标准化集贸市场、特色专业市场、边贸市场等项目建设。
(二)冷链物流项目。包括产地预冷集配、低温加工仓储配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冷库库容需达3000立方米及以上),冷藏车辆购置、冷链物流标准化建设等。
(三)特色商贸小镇项目。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特色小镇的建设要求,具有鲜明的商贸特色。包括小镇特色商业街、小型特色商贸综合体、特色商业设施、商贸流通网络等建设。
二、项目收集条件
(一)项目应为新建或在建。属在建的,建设进展顺利,且能在2019年12月底前完工;新开工项目必须手续完备,最好在2018年底前能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申报范围,同一项目已享受过国家或自治区级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业主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上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各市商务局(委)负责本辖区内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按上述原则和条件对收集项目认真进行筛选和审核,以市为单位将项目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建设处)。
(二)自治区直属企业项目可直接报送自治区商务厅。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商务局(委)要对照项目收集条件,结合项目前期工作情况,认真开展项目审核和实地考察,确保项目真实性、合法性。
(二)项目表格填写规范,内容要全面、翔实。2018年9月7日前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表格模板在“广西市场建设群”中下载)发送到自治区商务厅建设处邮箱(gxswtjsc@163.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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