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对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新调整后的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周红波同志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张文军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政府法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政府督查、公共资源交易、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建设管理、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左右江革命老区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北部湾办、数字化办、粮食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安监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局)、国资委(含南宁城投集团、南宁威宁集团、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南宁交投集团、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南宁产投集团、南宁大地飞歌集团、南宁农工商集团、南宁金融集团)、编办、政府督查室、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联络处、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市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
联系市接待办、档案局、保密局。
联系和协调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等有关工作。
韦力平同志
负责五象新区、龙象谷开发建设及市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邓亚平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新广局、卫生计生委、大型活动协调办、政府新闻办、市志办、社科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分管和协调市红十字会等有关工作。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社科联、妇儿工委、南宁日报社,驻邕新闻机构,南宁学院等有关工作。
何颖同志
负责体育、外事侨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体育局、外侨办。
联系市台办、侨联、工商联、科协、贸促会等有关工作。
周中同志
重点负责深度贫困县、乡、村脱贫攻坚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帮扶南宁的重点脱贫攻坚任务,联系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干部。负责旅游、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旅游发展委、供销社。
协助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
李建文同志
负责建设、规划、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林业和园林、人防、地铁建设、教育园区规划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住房局(房改办)、林园局、人防办、重点办、海绵水城办、公积金管理中心、城管监督评价中心(城管指挥中心)、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大明山风景区管委会、昆仑关管委会。
协助分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
联系各城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工作。
刘为民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扶贫、民族、民政、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宗委、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委、扶贫办。
联系市残联,各县人民政府等有关工作。
联系和协调市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等有关工作。
朱会东同志
负责工业、科技、生态环境、交通、投资促进、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南宁·中关村创新基地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糖业发展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投促局、二轻联社,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广西—东盟经开区(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协调煤电油运、通信、邮政等经济运行工作。
协助分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联系和协调南宁铁路局、供电局、海事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广西中烟公司,各通信单位、民航等有关工作。
秦运彪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应急、维稳、联系部队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调处办、政府应急办。
协助分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
联系驻邕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等有关工作。
伍娟同志
负责商务、市场管理、金融、研究落实滇桂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政策和投融资业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口岸办)、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金融办、发展研究中心、政府参事室,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重大公益性项目、重点扶持产业项目融资业务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联系和协调海关、边检,各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