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号),进一步优化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以下简称“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8〕226号)要求,经研究,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度广西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科技资源调查对象为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及科技部明确需要地方开展调查的法人单位。我区本次资源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已经过各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应向社会进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法人单位(见附件1)。
(二)科技资源调查内容包括:法人单位科技资源概况、5000万元以上大科学装置、2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基地信息、科学数据库信息、生物种质和实验材料资源库,以及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中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建设和利用情况。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
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二、工作要求
(一)工作程序
科技资源调查工作程序有:确定调查单位名单及调查内容、信息数据上报、数据审核与汇总、数据核查以及公开发布数据等五个环节。
(二)工作分工
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负责本次科技资源调查工作总体部署和组织协调。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广西服务中心(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受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委托具体承担相关业务联络、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系统维护、数据库建设、数据更新汇交、数据审查与核实等任务。
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定参与本次科技资源调查的所辖管理单位名单(见附件1),并督导相关法人单位按要求完成资源调查工作。
各法人单位负责信息数据上报、数据审核与汇总。
(三)具体要求
1.各法人单位须于2018年12月3日前,确定参与调查的联络员和调查内容,将《管理单位联络员回执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寄回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广西服务中心。
2.各法人单位在2018年12月14日前在网络上完成本单位信息数据上报、数据审核和汇总工作,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汇总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后寄回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广西服务中心。
三、组织和实施
(一)科研仪器信息填报渠道。已参加2018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法人单位,无需填报科研仪器信息。其他单位可通过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网址:https://instru.imetric.cn)填报信息。
(二)其他资源信息填报渠道。法人单位科技资源概况、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基地信息、科学数据库信息、生物种质和实验材料资源库,通过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http://www.escience.org.cn)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三)上述两个填报渠道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只向填报单位指定的联络员开放。单位联络员负责业务联系并配合做好数据核查的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科技资源调查是持续摸清广西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家底,深入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与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科技资源调查结果是科技资源建设及共享政策研究制定、科技资源能力与共享水平监测评价、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申报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基金)课题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填报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本次调查将采取系统核查、现场抽查等方式核查相关数据。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报信息以及存在故意瞒报或漏报的单位将给予公开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三)本次资源调查的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由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广西服务中心另行安排。
五、联系方式
(一)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广西服务中心(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叶苁佑、韦刚
联系电话:0771-5324691,5332786
传 真:0771-5318910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32号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8楼科研与大型仪器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30022
电子邮箱:gxyq2008@163.com
(二)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 系 人:周琳、湛永松
联系电话:0771-2613760
附件:1. 参加2018年广西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法人单位名单.doc
2. 法人单位联络员回执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