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南宁市于2016年获国家九部委批准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全国共有3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央财政每年都安排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促进本地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2016年、2017年南宁市都获得了示范城市专项资金。商务部服贸司已将“制定资金使用细则”事项列入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二、 文件出台的依据
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桂商加贸发〔2017〕22号)精神,要求我市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细则。
三、 征求意见及采纳意见情况
(一)征求意见
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南宁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资金使用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资金使用细则》),于2018年5月向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征求意见以及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无收到反馈信息。2019年1月16日-20日在南宁市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二)采纳意见
详见《南宁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资金使用细则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四、 其他事项
2018年6月29日,市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论证会,对《资金使用细则》(修改稿)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会部门一致认为《资金使用细则》的制定是必要的、规范的,操作可行性强。
五、 文件发文形式
2018年3月,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了《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动态调整暂行办法》,对连续两年分别列东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综合评价末位的示范城市,由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取消其示范城市资格。自获批示范城市以来,我市虽然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但是与其它示范城市相比,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基础依然薄弱,形势不容乐观。示范城市基础评价指标包含了“省级或市级服务外包专业园区数量”。该指标指示范城市区域内经省级、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开展服务外包业务专业园区数量,数据来源于示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目前我市开展认定缺乏文件支撑,这将影响到南宁市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排名。
根据2018年5月伍副市长召开的南宁市关于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南宁市要完善示范城市相关政策和措施,争取在2018年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排名中提档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