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商务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南宁市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南商务字〔2017〕7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公开选聘“南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运营维护项目”服务商。现将本次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选聘单位(委托方):南宁市商务局
(二)费用预算: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年)
(三)项目名称:南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运营维护项目
(四)项目概况:南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是南宁市商务局对外公开信息和服务公众的平台,也是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更是社会公众了解南宁商务信息的重要渠道。南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的运行,将进一步提高广西商务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及时让社会公众了解南宁商务政策、经贸合作、发展动态等,是南宁商务扩大对外宣传和深化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页面维护:页面日常更新维护,包括新闻资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栏目可用性、时效性;首页页面跳转问题;错误链接、错别字、反动暴利内容、空白栏目等问题;互动类功能开设及文档下载功能等。
(二)信息维护: 内容更新、政策发布、新闻采集、图文编辑、专题推广等。
(三)保障服务:为保障信息平台正常运营提供7*24小时的软件、硬件巡检和应急处理,日常安全保障等。
(四)驻场服务:要求至少派驻2人进驻商务局,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服务期限一年。
(五)其它服务等。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在南宁市范围内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服务要求。
(二)“广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师”及“广西信息系统项目经理”培训成绩合格证书不少于8个。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不少于5个。
(四)具有同类平台建设、运营维护服务业绩,供应商能提供2018年以来合同金额9万元及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平台维护同类业绩5份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五)供应商信用良好,参加选聘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提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供应商须具备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本地服务实施团队不少于20人,提供本地服务人员选聘截止日期前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四、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名材料目录
(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1.报名企业或单位书面简介;2.既往类似服务业务开展情况;3.服务商开展本项服务的优势和总体设想;4.承诺事项(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受处分或处罚的声明,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法律责任)5.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三)服务商资格及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服务具体内容及考核指标(以表格形式体现)。
(五)项目报价方案。
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止。
(二)报名方式:书面材料提交至南宁市商务局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1404房),电子版同时发送到nnswjb@163.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波,0771-5532320。
(四)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五)后期我局将组织选聘项目服务商集体评审,并将评审情况提交局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选聘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