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我区2019年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符合国家《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高企资格到今年终止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网上注册登记
初次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和“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gxgq.gxinfo.org.cn/,以下简称广西高企管理系统)完成注册。企业以前已完成注册且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1、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注册。企业需登录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并提交,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审核并激活帐号(确认激活需3个工作日)。
2、广西高企管理系统注册。企业在广西高企管理系统以“企业”为类型注册。注册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须与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一致。
(二)网上申请
1、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上申请。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后,首先根据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广西高企管理系统上申请。完成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填报后,企业(除涉密企业外,下同)在广西高企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高企认定信息表》、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材料内容和编写要求详见附件4:《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目录模板》)并提交。
注意:企业需在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广西高企管理系统分别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企业须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广西高企管理系统填写的所有信息请务必与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所填内容及顺序一致。若不按要求完成填报,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三)网上初审
企业完成广西高企管理系统提交后,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广西认定办)对申报书进行网上初步审查。
(四)纸质申报材料编制
1、申报材料下载。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广西高企管理系统网上初审后,应在该系统中生成纸质申报材料“封面文件”以及具有“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水印的内容文件并下载。
2、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封面使用广西高企管理系统中生成的“封面文件”打印。申报材料内容使用生成的内容文件打印并附上《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最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承诺保证书》等文件原件后装订成册。
注意: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请正反双面打印。企业同时应在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
三、纸质申报材料受理
(一)受理流程
1、高企认定工作服务窗口受理。企业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企业把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提交给所在市或高新区高企认定工作服务窗口(联系方式见附件2),由各服务窗口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推荐意见表》(附件5)。
2、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受理。各服务窗口按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时间统一递交(或要求企业自行提交)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表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由广西认定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申报书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单。
注意: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备存档。
(二)受理时间安排及要求
1、广西高企管理系统开放填报后(开放时间截止于10月10日),企业可常态化申报,广西认定办按月审核,具体受理批次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划定。
2、纸质申报材料分三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日期为5月23日-6月6日;第二批受理日期为7月22日-7月31日;第三批受理日期为9月23日-10月10日。
(三)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四)受理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电话:0771-5595373。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高企更名申请的受理工作安排
1、受理时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采取常年开展、集中受理的方式。2019年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材料分四批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周的星期五。
2、受理方式:请发生名称变更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提交更名申请,同时将在线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高企证书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一式一份提交至广西认定办。
(二)关于《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要求
企业开展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需按照《工作指引》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专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建议在区科技厅网站(/)上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另文通知)。
(三)关于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的要求
产学研合作协议及合作证明材料(如支付高校/科研院所费用凭证;共同研发的科技项目、共同申请的知识产权、共同发表的论文等证明)。
(四)关于涉密企业申报的要求
1、脱密处理。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内容与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2、申报受理。涉密企业将脱密后的内容填报国家高企管理工作网,然后按照《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目录模板》(附件4)要求编制纸质申报材料并报广西认定办受理。
注意:涉密企业未经广西认定办许可,不得上广西高企管理系统填报。
未尽事宜,请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丁大伟、闭合
电 话:0771—2622013、0771—2613482
传 真:0771—2820292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科技厅1号楼601室
邮 编:530022
E-mail:gxgxqyrd@126.com
高企交流QQ群:491195499、284954701
附件:1.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企业名单.doc
2.广西各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窗口联系名单.doc
3.企业用户名、密码找回说明.doc
4.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目录模板.doc
5.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推荐意见表(各市、高新区服务窗口填报).doc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