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15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桂依法行政办发〔2015〕1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重点,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确保实现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的目标。
《工作要点》结合广西实际,明确了全区201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努力方向和具体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十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把《实施意见》落到实处。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安排,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行政首长要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听取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确定行政权力,明确政府部门责任,优化运作流程,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清单内的权力事项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统一管理,未经审核确定、不在清单内的权力事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再行使。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做到立法先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按要求完成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根据改革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各地各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五是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确定专职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聘用法律顾问助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等措施,在2015年底前全面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六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整合行政执法主体,减少执法队伍种类,积极推进市县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和向乡镇延伸综合行政执法。着力抓好重点领域的综合执法试点,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现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机衔接。七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八是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治区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本级政府和所属部门共同适用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九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以适当方式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合法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十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能力建设,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要经过集体讨论,召开听证会。十一是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和学法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拟任行政机关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察和考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学法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培训提高法治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使之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十二是抓好依法行政考核、评比和示范点创建活动。逐级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强化考核的导向作用和结果应用。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对全区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明显的50个先进单位进行评比表彰。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经验的学习交流。十三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探索。加强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十四是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