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办区〔2019〕53号)要求,为做好广西的总结报送工作,有效摸底掌握我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情况和实施“转化1000项重大科技成果三年行动”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
二、填报要求
各高校、科研院所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https://cgzhndbg.istic.ac.cn进行填报,首次填报的单位需同时填报2017年度情况,填报要求和指标解释详见国家通知。
三、报送方式及节点
请各高校、科研院所于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报告的网上填报和提交,并于8月5日前将报告纸件一式两份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同时提交电子档。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高校、科研院所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工作,将其与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法检查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指派专人负责填报工作,按要求全面、真实总结近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并结合实际提出进一步激发我区科技成果转化活力的意见建议。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对各单位的报告进行汇总分析,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形成《2018年度广西科技成果转化报告》上报科技部和财政部。
(三)各高校、科研院所填报的数据、案例、意见,以及《2018年度广西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将作为推进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下一步工作布局的重要参考依据。
报告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直接电话咨询科技部。
科技部联系电话:
填报要求联系电话:010-62169570
系统操作联系电话:010-58882346
广西科技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卢惠玲 0771-5302022
詹 建 0771-2618935
邮 箱:ccc8482@163.com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801办公室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