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技术市场、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附件1)和《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对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经济、社会效益,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促进科技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加快组织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的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的方向70:“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报单位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纸质申报材料请寄送至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
(二)审核推荐。
各市科技行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推荐。
(三)评估立项。
自治区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项目评估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根据财政经费预算计划择优立项。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制,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为加快申报工作进度,请各市科技局,各市技术市场、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做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政策宣传,做好2019年技术合同登记工作。
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各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加强与市、县科技局对接和联系。
请各市科技局结合2019年度设区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于2019年9月20日前按照不低于绩效考评指标10%的比例,按申报数量要求(见附件3),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申报,并将组织工作完成情况报送我厅成果与区域处。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0771-2613606 2618935
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邮编:530022,电话:0771-5710392、5710393。
附件:1. 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doc
2. 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doc
3. 各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申报数量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