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广西科技智库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水平和能力,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19〕84号)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开展2019年度广西科技智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智库的主申报单位是智库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应为在广西区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单位和社会组织。
2. 依托单位应支持指导研究团队开展工作,为科技智库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场所、设备、资料、经费、人才等必要保障。
(二)科技智库的研究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研究水平较高,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优势,近5年来承担自治区级部门以上决策咨询项目不少于5项,且研究成果获自治区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被自治区级(含)以上党政部门采纳应用。
2. 具备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前瞻性、重大性、应急性、储备性决策研究的能力。
3. 具有较强的研究团队,有影响较大的研究带头人和一批专兼职相结合的研究人员,总人数不低于10人。全部人员均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
4. 团队成员中属于依托单位在职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
5. 第一负责人应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主持过自治区级(含)以上科技类战略决策研究项目。同一研究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科技智库第一负责人。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申报单位、科研人员当前无科技信用不良记录,且无逾期未结题项目。
(四)可以采取联合方式申报,原则上联合体中的参与单位不超过3个。
二、组织方式
1. 采用公开择优方式。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管理办法》和申报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2. 自治区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科技智库的申报受理、评审、认定等工作。
3. 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自治区科技厅审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发文公布确定为广西科技智库单位。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广西科技智库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纸件材料一式3份,同时刻印光盘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广西科技智库申报书》→附件材料(按附件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材料(纸质)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
(三)时间安排。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0771—4852017
材料接收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5号(南宁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邮编530031。
业务咨询:0771—5331286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申报书.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