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中国26日宣布将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新设立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这是继不久前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揭牌后,中国在自贸试验区方面又一大动作。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新一批自贸试验区将各有侧重地进行差别化改革试点,凸显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
日前,中国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总体方案》突出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立足各自区位优势,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比如,广西自贸试验区围绕构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深化沿边对外开放,推动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劳务合作等发展;黑龙江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对俄罗斯合作,积极推动人员出入境便利、企业‘走出去’;河北自贸试验区支持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
王受文指出,《总体方案》将充分利用各地资源与区位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试点格局。比如山东自贸试验区将围绕发展海洋经济,加快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培育东北亚水产品加工及贸易中心;江苏自贸试验区将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促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等产业创新发展。
中国首部《外商投资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王受文介绍说,新设自贸试验区这一特殊经济区域,就是《外商投资法》的重要落实。“对于《外商投资法》中提到的对外开放,就是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保护、对外资企业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这些外资合法权益的保护都会在自贸试验区里得到完全的贯彻。”
王受文表示,新一批自贸试验区除了聚焦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外,还将聚焦引进人才的便利化。“比如,广西方案提出将有关外籍及港澳台人才省级管理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云南方案提出建立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长效机制;黑龙江方案提出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试点。”
据介绍,自2013年上海自贸区设立以来,目前中国自贸试验区已达18个,几乎所有沿海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拥有了自贸试验区。自贸区探索出的新经验,已经在中国广泛推广,进一步推动了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