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疫情应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0〕5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0年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服务外包企业是支撑生产性服务出口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力量。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企业面临防护物资不足、资金流紧张、业务流失等较大困难。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疫情应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0〕51号)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工作,现结合南宁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0〕2号)等应对疫情措施,指导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稳岗、减负、融资等惠企政策,帮扶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困境。
二、鼓励南宁市中小商贸企业服务中心、南宁市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社会力量为服务外包企业搭建疫情防护物资采购平台,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复工复产。
三、指导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四、安排熟悉业务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指导企业填报“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业务。必要审核材料允许网络传输。
五、通过南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发放服务外包统计及业绩奖励,全程“免填表”“免申报”“免跑腿”,企业一键确认同意。
六、用好上级下达的商务、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拨付进度。
七、加大对企业新增就业培训、应用国际通行资质认证、参加境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提高服务外包企业管理水平和接包能力。
八、鼓励经认定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适当减免服务外包企业租金。
九、鼓励经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企业、协会建立培训合作机制。
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为海外项目建设提供风险评估预警、出口信贷信保等支持政策。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南宁市中小商贸企业服务中心、南宁市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应对疫情工作的重要性,主动作为,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我局(加工服务贸易科,电话:555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