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两会”上,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不断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从推动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入手,探索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痛点,一个具有“广西特色”的融资担保体系轮廓逐渐清晰,效果逐步显现。目前,准公益性、专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已实现全区覆盖,撬动着更多金融活水精准流动,滋润着实体经济最薄弱的环节。
2018年1月10日,建行河池分行向巴马县重点企业巴马印象发放了400万元贷款,用于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这是自2017年12月该公司获得河池市小微担保公司给予的2000万元融资担保授信以来,得到的第一笔贷款。
作为以广西再担保公司为核心的广西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河池市小微担保公司给予巴马印象的2000万元融资担保授信属于“4321”新型融资担保授信。这一四方共管共担风险的机制,使再担保项目风险得到了更有效的防控。
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帮助下,巴马印象扩大了资金来源,稳定的资金保障为进一步扩大生产、提高收入、增加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这家仅有75名员工的小企业正发挥着自己的最大作用,与两家农业合作社签订了长期供销合同,提供了近300个就业岗位,每年为当地政府提供了80万元税收收入。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全区各地“草根企业”带来融资的便利和发展的希望,正是广西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初衷。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将融资担保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将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纳入自治区对设区市的绩效考核范围。2016年11月,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以及5个配套文件作为全区加快发展新型融资担保行业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准公益性质和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服务定位,并确定以广西再担保公司作为体系的核心与龙头,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将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全区统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广西再担保公司全力开展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股权投资工作,与各设区市政府共同组建各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小微担保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累计对全区14家市级小微担保公司进行股权投资2.5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已实现14个设区市全覆盖,基本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自治区、市、县三级全覆盖。
与小微企业同病相怜的“三农”领域,在融资问题上也长期处于弱势。为增加农村融资担保服务的有效供给,大力“引资入农”,广西区政府从去年起加快农村融资担保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快广西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建设步伐,着力构建以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为核心的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2017年12月18日,广西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等11家设区市级办事处和全州县金融服务中心等10家县域服务中心在南宁集中揭牌成立,至此,广西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达到26家,覆盖全区13个设区市和大部分农业大县、产粮大县、农业特色产业县。
主体框架已经建成,推进融资担保业务可持续性发展,是广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
防范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自治区政府提出建立融资担保“4321”风险分担机制,对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内成员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发生地设区市或县级财政按4∶3∶2∶1的比例分担代偿责任。
为帮助体系内成员提升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广西再担保公司发挥龙头作用,代表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统一与市县政府、银行自治区级机构或总部机构进行联系对接,签订“4321”政银担合作协议。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统一取得“4321”融资担保业务银行准入资格,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市县政府、银行业机构的持续合作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体系的全面对接。
在“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下,广西再担保公司坚持准公益定位,引导担保公司按优惠费率收取担保费,大幅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