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海水,一边是火焰。”纷纷拥抱互联网蓝海的企业们,亦不会忽视网络安全火焰的威胁。
在第16届互联网大会上,与会企业在分享其全球市场的布局和开疆拓土的同时,亦唏嘘于网络空间的威胁和安全防护漏洞。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如何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已经成为企业甚至国家面临的重大挑战。
市场机构数据显示,2007-2010年期间,互联网净增用户年均在7000万以上;而2011-2013年的增幅仅为5000万左右;到2014-2015年,年均净增用户已不足4000万,国内互联网用户增速放缓已成常态。
“一带一路”为互联网企业出海掘金提供了巨大契机,也为其在全球范围内共建共享数字经济红利指明了方向。
据了解,阿里巴巴欲打造全球化的“数字丝绸之路”,正在电子商务、物流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与各国合作拓展新发展空间。尤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支付宝收购东南亚最大电商Lazada、投资泰国正大集团旗下的Ascend Money以及印度版“支付宝”Paytm。“数字普惠金融或将成为中国实现弯道超车和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的法宝。”蚂蚁金服战略研究部总监孙涛在会上表示。
孙涛指出,中国之所以能在数字普惠金融领域取得这种“弯道超车”的优势地位,源于三个支撑。第一是技术支撑,基于移动互联、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普惠金融才能形成新的突破。第二是场景或者市场支撑,天猫、淘宝上的消费场景,带动了一些金融产业的发展。第三是监管合规的支撑,企业符合监管规定,保证风险完全可控,有利于普惠金融的持续发展。
APUS创始人李涛曾把中国互联网出海定义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4年到2017年,为流量入口模型阶段,是系统或工具类产品出海的窗口期。这类模型主要以流量或流量入口类的产品为主,比如操作系统、工具类软件等等。第二阶段是2017年下半年到2019年,是内容服务型阶段,包括阅读、新闻、音乐、视频、游戏等,将迎来内容类产品的高峰。第三个阶段为2019年、2020年以后,为商业经营型的窗口期,包括电商、互联网金融等商业服务性内容将会高速发展。
互联港湾PSDC高级总监于永涛此前也表示,全球互联网市场仍存在着很大的增量空间,中国互联网企业正面临着绝佳的出海契机,有很大希望从此前的游戏、互联网工具等主要出海领域,拓展至更多新的领域,如电商、移动APP、新金融等。
而与行业发展势头强劲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的安全问题反而愈发严峻。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宏仁在会上表示,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的监测数据,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一共1.9万多家,运营中的平台在1.3万家以上,还有微贷平台1.37万家。我国累计的违规平台已经超过3200家,仍有违规平台1800余家在活动。没有备案的83家,金融数据在境外的有816家,进行诱导性宣传的有668家,收益率过高的有66家,违规开展业务的有190家。
“通过监测发现涉及传销的虚拟货币有400多种,其中60%以上的传销币网站的服务器部署在境外,传销币日活跃用户达到10万人次。”周宏仁表示,互联网金融诈骗几乎已经涉及金融的所有领域。
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暴露出的安全风险问题。周宏仁说:“一是巨额资金去向不明,危及国家经济和金融秩序的潜在风险很大。二是大量的非传统金融机构的涌入,根本不是以金融机构的名义在工商注册。在没有风险控制能力的情况下开展网络借贷这类高风险业务,卷钱跑路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三是有的互联网金融巨头已经发展到大而不能倒的状况,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四是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用户的隐私数据和资金安全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同样影响社会稳定。”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认为,在金融科技领域中,信息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科技金融企业应加大资源投入,使得未授权的用户不能获取敏感金融交易信息和资金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和资金不能被随意篡改以保持其真实性;金融信息系统受到高等级的安全保护和管理,以确保能够对外提供可靠的服务。“随着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金融机构需要及时利用这些先进技术,在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做实风控,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局长徐愈在会上提出,应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按照业务经营行为和业务本质属性明确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的处置责任,实现对各金融业态线上、线下金融行为的监管全覆盖。此外,要坚决打击非法的互联网金融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记者 班娟娟 刘丽)
【 编辑:马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