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信息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监管规则

2021-6-15 14:10| 发布者: administrator1| 查看: 509 |来自: 新华网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11日联合对外发布通知,从投资范围、投资集中度、流动性管理、杠杆管控等方面对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提出具体监管要求。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银行或理财公司理财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相似,现金管理类产品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允许投资者每日认购赎回,容易因大规模集中赎回引发流动性风险,风险外溢性强。

  产品投资范围方面,《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投资于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

  流动性和杠杆管控方面,通知规定了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下限和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上限,要求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通知同时强化投资者分散程度。对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50%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要求在销售文件中进行充分披露及标识,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为确保平稳过渡,通知明确过渡期自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2年底。过渡期结束之后,银行及理财公司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不符合通知规定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为解决南宁市众多服务外包需求,南宁市高新区建设南宁高新区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www.gxsops.com),主要针对服务外包、软件外包、设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外包人才培育、投融资服务、财税管理服务等进行综合管理及服务。同时为做好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服务,平台主体单位及运营单位召开服务外包政策宣讲,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府对南宁市服务外包行业的支持政策,根据服务外包产业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吸纳更多的服务外包行业企业,将企业引进高新区并进行针对性的服务外包服务,扩大南宁市服务外包企业数量、产业规模,同时培养南宁市服务外包基础人才及服务外包高端人才,以供南宁市不断增大的服务外包人才需求。 平台整合与配置南宁市服务外包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资源,实现有效掌握外包市场,有效拉近接包距离,有效优化人才配置,从而推动南宁高新区服务外包产业的建设和扩大外包产业招商引资的影响力。
版权声明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此版权声明解释权归南宁高新区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所有。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