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自证监会4月28日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外资办法》)以来,近一周内,已有2家外资机构申请在我国控股合资券商。野村控股株式会社5月8日向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拟持股51%。另一家合资券商瑞银证券变更5%以上股权实际控制人的申请于5月2日也正式获得受理。
在新一轮金融对外开放背景下,外资券商真的要来了。多位券商人士表示,打破外资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的双重限制,未来合资券商的战略定位、展业模式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分歧和矛盾有望化解,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此前表示,在《外资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欧洲及亚洲等地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已向证监会了解、征询有关公司设立和股权变更情况,并多次表示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拟提交相关申请。证监会待收到他们的正式申请文件后,将积极推进审核工作。
证券业开放提速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4月28日发布实施后,证券行业对外开放大幅提速,新设合资券商也全面开闸。
5月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野村控股株式会社等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拟持股51%。
资料显示,野村控股是日本最大的证券公司,也是最早拓展中国金融和投资业务的境外机构之一。
市场人士分析,合资券商过去一直受到较为严格的管理,业务范围大多限于投行类业务,外资股东无法占据控股地位,也在客观上制约了其经营管理能动性的发挥。
《外资办法》不仅允许合资券商由外资股东控股,也同时放开了对其业务范围的限制,但这不会对国内券商行业造成过大的冲击。国外资本的实质性进入,将带来管理体系、投资方法等成熟经验,提高促进证券机构竞争力,逐步引入海外长期投资资金,发挥A股市场全球配置功能。
合资券商发展迎来新机遇
除了野村控股提出申请设立合资券商外,证监会官网“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栏目的审批进度情况显示,另一家合资券商瑞银证券变更5%以上股权实际控制人的申请于5月2日也正式获得受理。
此项申请所涉主要内容,为瑞士银行拟申请将所持有的瑞银证券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24.99%增至51%,从而实现对瑞银证券的绝对控股。
外资投资我国证券公司已有近16年的历史。目前我国的合资证券公司共有12家,包括中金公司、瑞银证券、高盛高华、德邦证券、中德证券、瑞信方正、摩根士丹利华鑫、东方花旗、华菁证券、申港证券、东亚前海、汇丰前海等。
不过,合资券商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其实并非一路“顺风顺水”。山西证券指出,多数合资券商业务发展较为缓慢,无论在规模还是营收上都难以进入国内券商前列,甚至面临亏损。除中金公司等个别券商外,合资券商整体收入规模仍较小,2017年数据显示,东方花旗的营业收入已到10亿多,而刚成立不久的东亚前海、汇丰前海,则只有2000多万元的营业收入。
有些合资券商因为外商缺少业务经营话语权,中外方股东之间的经营理念冲突、同业竞争、业务范围受限等问题,甚至面临外商撤资,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退出华英证券,摩根大通退出一创摩通。
目前,持有多业务牌照的合资券商,大多在探索其他业务发展方向如经纪、资产管理业务。在资产管理和机构业务方面,外资券商或因有更多先进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较领先的产品而有突破的空间。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