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介绍,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充分发挥琼港两地比较优势,促进互利共赢,经双方政府批准,琼港两地决定在十个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经贸方面,香港探索在琼建设服务贸易合作园区。鼓励海南企业通过香港实施“走出去”战略;香港支持琼方企业在港发展总部经济,支持琼方在港举办总部经济招商等活动。鼓励两地企业合作建立销售网络,互拓对方市场。
旅游方面,香港配合推动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加强“一程多站”旅游联合促销。继续依托亚洲邮轮平台促进合作。支持共同举办或互相参加双方旅游节庆。
金融方面,支持海南企业在港发行债券及银行贷款。鼓励海南企业赴港上市。
会展方面,鼓励两地业界互相参与或共同举办展会。加强两地会展场馆服务技术交流,培养高层次会展专业人才。
文化体育方面,支持共同提高竞技水平,推动全民健身。支持艺术团体交流。
青少年交流和教育方面,鼓励香港青少年赴琼游学。鼓励香港青年赴琼开展义教、扶贫、实习等活动。积极开展“青年同心圆计划”等项目。琼方每年选派各级教师和优秀学生赴港培训和访学。推进职业院校合作。壮大琼港姊妹学校规模。
医疗方面,支持港方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设置医疗机构、执业。探讨开展急救医学培训班及紧急医学救援演练。
科技创新方面,依托海南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重要平台,继续探讨课题研究合作、共建实验室等的可行性。
治安管理方面,双方加强反恐怖、打击预防犯罪、警务法制化建设、入境事务、消防勤务、交通管理、警务督察的交流合作。
气象合作方面,执行《海南省气象局与香港天文台合作计划》,共同推动琼港两地现代气象服务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