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南宁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履行职能、服务发展、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的重要内容,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加强财政资金引导,让企业发展“有政策”。
一是大力扶持现代工业发展。2017年,安排现代工业发展资金8亿元,比2016年增加1.3亿元,增长19.4%。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工业节能降耗、工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无差别的扶持国有和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优化了工业企业的发展环境。
二是大力扶持商贸服务业发展。2017年,市财政拨付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44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创新现代商品流通方式,推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传统商贸服务业及新型商业业态、会展业、服务外包等领域协调发展。其中,拨付发展服务业引导资金2387万元,拨付会展发展专项资金415万元,拨付现代物流发展专项资金1341万元,拨付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988万元,拨付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9万元,这些资金促进了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提质增效,进一步促进了消费,扩大内需,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土壤。
三是设立南宁产业发展基金。市财政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采用“1﹢N”母子基金投资模式,大力推动设立南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重点项目、重大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覆盖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三大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截至2017年底,已成功落地了明匠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和南宁市华盛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两支子基金,南宁产业发展基金母基金实际出资2.5亿元,撬动了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近17亿元,杠杆放大倍数近7倍,有力的推动了本地产业升级。
(二)实施降成本综合措施,让企业经营“少负担”。
一是切实减轻企业成本,降低企业负担。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南宁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2017年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标准及扩大免征范围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共43项,为企业减轻负担约4.52亿元。其中,取消、停征35项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5779万元。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并设置征收标准上限,减半收取水利建设基金,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39366万元。取消自治区设立的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45.7万元。
二是实施融资扶持政策,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继续完善“两台一会”(即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融资平台,南宁市南方担保公司为担保平台,南宁市企业信用协会为推介平台)融资平台建设,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增加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规模,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17年市财政拨付“两台一会”资金4100万元,截至2017年“两台一会”财政配套资金累计拨款5.81亿元。“两台一会”设立以来,有效解决了企业担保物不足的融资难题,截止2017年12月底, “两台一会”贷款平台贷款余额40.3亿元,累计完成投融资贷款158亿元,其中:统借统贷累计投放19.3亿元,合作贷款累计投放75亿元,助保贷累计投放51.2亿元,助融贷累计投放11.3亿元,基金1.2亿元;每年服务中小企业贷款融资超过800家;通过平台的服务,投融资滚动发展,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累计比例达1:27,放大了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使用效益,缓解了企业的融资困难,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是设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节约企业融资成本。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周转困难问题,南宁市设立了总规模3亿元的南宁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首期出资3000万元资金已到位。截止2017年12月,南宁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总共完成应急转贷业务22笔,累计发放应急转贷资金12120万元。平均每笔应急转贷资金使用时间为4.6天,一笔500万的应急转贷相比民间过桥贷款平均节约了0.5-1.3万元,帮助企业节约了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