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服务外包业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5〕9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南昌市商务局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南昌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洪商务发〔2017〕6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南昌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管理办法》以及《补充通知》的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申报,并做好审核工作,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审核记录要以两部门名义于2018年8月15日前连同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局。
二、市商务局将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经县区审核上报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为做好本次资金申报工作,市商务局将举办县区服务外包专管员申报工作培训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模板培训会上下发。
四、《管理办法》和《补充通知》请到南昌商务网(www.ncsswj.gov.cn)或南昌服务外包网(http://www.ncfwwbw.com)下载。
特此通知。
(市商务局联系人:马彩频,电话:83884196)